首先,你不要自动辞职,否则没有补偿或赔偿。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按照上述规定,合法的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②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法。
3、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有时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4、用人单位确因生产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经与职工协商但又不能取得一致,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补:
5、看了你的补充(你说“合同上没有岗位和薪资的规定”),本人理解:
①你应与单位友好协商,多谈谈你的实际困难,请求保留原岗或原薪;
②如协商不成,那么只有2条路:一、要么你接受降级降薪的岗位;二、要么你要做好公司裁员的准备,即上面说到的第4点,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给你补偿;
③如果像你说的“我不签字的情况下下发内部文件给我调离现岗位,我不去新地址上班的话,公司会按照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涉嫌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处必然会支持你的。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现在还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岗调薪的,否则,就是违约行为,依法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下发内部文件,给你调整到被降级降薪的岗位的。
即使你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岗位和薪资标准,现在用人单位也需要和你协商解决。
如果你的合同已经到期,用人单位是可以和你重新商定岗位和工资,如果你不接受,则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赔偿。
具体说下您签的劳动合同里有无关于岗位调动的约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