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工上班满15年后辞职,能享有什么待遇呢?

2025-01-04 1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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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辞职后就与原单位完全脱钩了,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企业标准自己缴纳社保。离职时待遇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或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回答2: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等违法行为以外,不具有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用人单位自愿发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