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人员的劳务费不记入职工薪酬,由劳务人员开发票结算,记入管理费用等,可以税前扣除。
香港公司发给个人的劳务费是算薪俸税的。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等)后,均需按税率申报薪俸税。若每人每年工资不超过基本免税额及符合条件可享受的免税额,则无需缴纳薪俸税(但仍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