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两年可以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之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关于监狱如何给改造者减刑期的事,他不归法院管理,刑事犯罪由法院判决刑期多长时间后把犯人分到某个监狱,监狱是由司法部统一管理的,犯人在监狱怎否减刑,在什么情况下减刑,具体减刑的时间由司法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与其他法律部门没什么关系。
减刑,是服刑人员在狱中表现优异或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法律对其奖励的一种表彰方式。无论有无所谓的新条例,只因为服刑满两年就减刑,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没听说有这样的条例,是不是表现的没达到可以减刑的标准呢
现在打黑除恶的力度这么大,肯定会有一些调理不适合监狱的管理,法院肯定会修改新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