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同居关系发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协商(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对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判。
你们没有结婚证,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了,要生效,你们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并且把你们财产分割或者有没有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多少都写清楚,然后让公证处公证,这样就行了。
没有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了。不在一块儿住了就可以了。
老一辈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带上身份证和协议书,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先办一张结婚证,然后再办离婚证,公正确认一下即可。
这只能当协议,要离婚要么去民政局,要么去法院!你这个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