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不用担心。
送达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
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6、公告送达
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来送达的,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法院会联系被告,确定有效送达地址,如无法顺利送达,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到期后排期开庭,虽是麻烦点,不影响你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会的 法院肯定会确保当事人收到传票或者得到通知
他首先肯定是给当事人寄传票
如果没人签收的话
会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上当事人的话
如果当事人到开庭的时候都不知情那就不是他的责任了
法院送传票有三种方式:邮政快递,法官上门,公告公示。任务一种都可以。
这个问题我们不用操心,法院自然有解决的办法,耐心等待吧,都是有期限的时间内必须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