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2、登记:我所办证科依照广州市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对属我所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4、审查:我所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2、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办证科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
5、审批、发证:广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办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不上门领取的,由市卫生监督所送达。
扩展资料:
卫生许可证,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食品店的话去食药监窗口办理,公共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游泳场所等)的话到当地卫生监督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当然是去相关部门办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