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了,安全防护 要不然玻璃破了,人就掉下去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幕场防侧击措施如下: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30m以上幕墙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二类防雷建筑物45m以上,三类防雷建筑物60m以上幕墙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一类防雷建筑的避雷网格:5m×5m或6m×4m。二类防雷建筑的避雷网格:10m×10m或12m×8m。三类防雷建筑的避雷网格:20m×20m或24m×16m。三类防雷建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 二类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幕墙长按二类防雷建筑设计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