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遵照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协议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议没有约定的,无需承担责任。事实上,业主丢失财物,物业公司没有重大过失的,通常与物业公司没有关联,应当由小偷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有义务提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业主特别委托物业保管的,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看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履行了就无过错,没履行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