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公告称,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长生生物通知各单位,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7月15日周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 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此外, 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援引知情人士透露,长生生物发布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广团队立即通知辖区内的区县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该公司狂犬疫苗。
长生生物还强调,该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请各单位按召回规定给予配合。
据其官网介绍,长生生物创立于1992年8月18日,是一家从事人用疫苗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45亿元,净资产39亿元,公司市值近200亿元,员工1000余人。
6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批准长生生物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生产注册申请,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成为国内首批获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生产注册申请批准的企业。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