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说道他们把户口本上有你的一页撕了,那是不会有真正的法律效应,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因此,如果父母遗弃未成年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一般要由父母来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6周岁,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说,如果孩子懂事,16岁开始自力更生的话,父母的义务即告终止,否则,最多管到18周岁为止。当子女满18周岁以后,他和父母在法律上已经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民事主体,父母可以不必承担抚养义务,对于其个人的债务或侵权赔偿责任也不必承担,就算是犯罪判刑了也只是他一个人的事。反过来,当父母年迈,没有生活来源或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法律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其实也就是说,就算当年他们遗弃了你,自力更生长大后的你在他们年老后也应该按照法律责任去赡养他们。
但是,在你14岁的时候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自己的孩子的,直到孩子成年,也就是十八岁,所以,在你14岁的时候就被他们赶出了家门,这样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但对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却没有具体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最大限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同时兼顾赡养人的给付能力。
现在就是,按照法律你不肯给是不可能的了,看他们要多少吧,如果不能接受就上法庭,可能可以争取给少一点,毕竟也要考虑你的经济能力,其实怎么说他当初再怎么狠心都是你的父亲,你就试试能不能以德报怨去回报他,让他知道你的好,知道后悔,知道错,人呀,要常怀宽容之心,他都一把年纪了,你就不要跟他计较那么多了。
什么啊 你父母真垃圾 你没事 不要怕 实在过不去 社会会帮助你的
他们没有尽义务....按照法律来说你是不用赡养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