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牌随车走,你有义务协助前期办理过户手续,除非在离婚诉讼时法院明确未分割车牌的归属。关于此类问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2年6月向北京市交通委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希望后者尽快释明或部分修改相关规定,明确在因婚姻、继承而产生的民事诉讼中,因生效法律文书而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不需要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买指标,就能直接获得原车辆上的北京市车辆牌照。而原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欲另行购置,则需要另行申请配置指标。"随后北京市交通委对此给予肯定的答复。"(http://auto.hexun.com/2012-08-07/144444091.html http://auto.ifeng.com/roll/20120807/803917.shtml)因此,你因法院判决而丧失了配车指标,依照目前规定,即使通过诉讼,也无法要回构成指标。
户主是你,指标就是你的,指标跟着人走的。他是外地人,过户只能过到外地,上不了北京牌,原来那辆车过完户后更新指标是你的,那个北京牌是跟着你走的
指标是否能拿回来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车主是你,她在开,出了事责任你比她负责得更大,值得吗?建议尽快找她协商或找律师咨询协商解决,不行就只能申请采用法院的途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