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与接受组织调查(或审查)有什么区别?

2025-03-10 0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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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方式不同

双规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不能回家不能对外联系,外界也不知任何情况,是接受组织调查的一种方式。接受组织调查还有约谈(可以回家)等。

接受组织调查包含了双规这种调查方式。

2、实施调查对象不同,前者包含政府部门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

接受组织审查指的是,官员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部门执纪审查。

3、审查力度不同

双规是对重处分的人才“双规”;一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才动用“双规”;有可能出现泄露案情、串供、逃跑等意外情况的人采取“双规”。

接受组织调查属于具有违法违纪现象与线索,组织上进行初查初核,根据违纪违法的事实分别处理,如果只是违纪违规了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程序处理;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了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双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双规是为了弥补法律规定的超过24小时放人的漏洞,以免调查对象出去以后毁灭证据。

每“双规”一人,最少要有6—9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时全程陪护,夜间陪护不能睡觉。如此,一个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同时“双规”多人,仅陪护人员往往就会多达上百人。

双规程序

“双规”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的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双规”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双规”。

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如直属部门一把手、政府组成局一把手的“双规”必须报请同级党委同意。如果涉及同级党委的组成人员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并移送上级纪检部门管辖。中央委员必须报请中央同意。

有些地方的纪检部门就“双规”的报批程序还作了更为严格的调整,比如湖南就已经把“双规”的审批权收到了市一级纪检部门。

接受组织调查

如果党或政府监察部门在公开渠道发表这样措词的公告或决定,就表明组织已经发现了重要证据线索,是确定无疑的违法违纪事实,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突破。

调查方式就是“双规”(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直至将犯罪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入司法程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接受组织调查

回答2:

1、方式不同:

双规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不能回家不能对外联系,外界也不知任何情况,是接受组织调查的一种方式。接受组织调查还有约谈(可以回家)等。

接受组织调查包含了双规这种调查方式。

2、实施调查对象不同,前者包含政府部门: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

接受组织审查指的是,官员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部门执纪审查。

3、审查力度不同:

双规是对重处分的人才“双规”;一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才动用“双规”;有可能出现泄露案情、串供、逃跑等意外情况的人采取“双规”。

接受组织调查属于具有违法违纪现象与线索,组织上进行初查初核,根据违纪违法的事实分别处理,如果只是违纪违规了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程序处理;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了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扩展资料:

官员被双规的案例:

广东中山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媒体称,此次案件牵涉十多人,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个弟弟、弟媳和妹妹。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知情人称其家族资产保守估计有20个亿。(6月16日 《 民主与法制时报》)

李启红被查了,发现她身上有着太多的问题,而家族资产有20个亿也成为其权力颠峰呈现,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逻辑下,李启红家族也将“灰飞烟灭”了。

李启红被“双规”了,我们才知道她身上有太多的“公开的秘密”:其一,她的文化水平太低是“公开的秘密”。虽然做过党校校长并获得过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但水分太多,从她各种场合的讲话来看,只要不是秘书起草的讲稿,就语无伦次,经常不知所云。

如此低水平的李启红为何能顺利当选市长?其二,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

李启红的“不足”和“问题”是“公开的秘密”,然而,她却能够在中山市一直“当红”。这些“公开的秘密”当地老百姓人尽皆知,上级部门就不知道?

有人认为,李启红祸于任职回避。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作出了关于领导任职的 “地域回避”;《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作为土生土长的李启红却是个“例外”,如果对李启红实施了回避制度,恐怕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回避制度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领导干部犯罪,但回避制度不是万无一失。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即便是回避了又能怎么样?

“双规”了,才知道有很多“公开的秘密”。如此“弱智”又是对谁的反讽?反腐需要监管部门“零容忍”,需要监管部门将触觉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当反腐寄望于小偷,拜托于“二奶”,那我们只有等其“双规”了,才能够公开议论“公开的秘密”。

参考资料:人民网-“双规”了,才知道很多“公开的秘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规

回答3:

双规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不能回家不能对外联系,外界也不知任何情况,是接受组织调查的一种方式。接受组织调查还有约谈(可以回家)等。

接受组织审查指的是,官员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部门执纪审查。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

“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双规通常用于查处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但也有“双规”被违规使用在非党员的农民身上的报道),被双规的官员通常被从家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被限制人身自由。

虽然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宾馆等地。被双规人士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

我国可以长时间拘留审查疑犯。但是后来扣留不能超过24小时。

但是对于一些政府官员来说,如果24小时一到就放人,他们可以销毁证据,串联同谋。这个漏洞是通过双规来弥补的。对于共产党官员,规定地方,规定时间交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