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再想继续经营的话,可以向工商机关申请撤销注销,待撤销后再领取营业执照即可从新营业。
恢复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需要办理的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需要办的理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
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与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要办理的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四、刻章:
需要办理的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