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在法律形式上房产就是你妻子的婚前财产,你只是作为丈夫有相互继承的权力,你全额出资当时也没有写下证据,全额的购房发票是你的名字,不能就以此证明房款就是你的,还需要有别的证据佐证,如果你们对份额有争议,去法院起诉吧,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产权人去世后再变更产权只有两条途径:
一、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个需要对房产无争议,继承人协商一致)
二、去法院起诉,如果你不懂程序你可以去你当地律所聘请律师。
如果你的岳母实在太贪心,建议找个律师帮你起诉,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的。 不行就找律师。
可以,还有疑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