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在结束婚姻关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来讲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夫妻之间的共同钱财。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协议内容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离婚自由,显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既然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自然不可能一分钱都不分给有外遇的丈夫。
保证书和所谓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一样的,本身并不具备有效性,但也并不能完全否则他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所谓的过错方要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对方相应的少分财产。那么依据此保证书离婚,虽然不能依据所保证将财产完全归属于无过错方,但是可以作为对方之前有过错的一份很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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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愿意,可以公正。不过,他如果以后要打官司也有点赢面的。
可以
净身出户明显侵犯当事人权益,不予公证。
可以,去到公证所去公证就行了。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