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离婚,如果案件简单,自己能说得清,可以不请律师,自己本人出庭就可以了。一般在第一次开庭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即暴力虐待、非法同居、重婚、赌博、吸毒等严重情形),不愿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对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在家庭的重大问题上,(比如,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如果你们夫妻两个达不成一致,就得请律师;放心吧,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情况,依法判决的,不是任由一方说了算的。你若认为判决不公,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