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令实施范围
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2、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3、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4、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同时,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全面限产停产,采暖季唐山等城市钢铁限产50%,电解铝和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上,水泥建材全部停产。
在2017年采暖季11月15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要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26”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
同时,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多个行业在采暖季将错峰生产。
“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2017年9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除了保障供暖等民生任务,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方案要求,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
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
工业企业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了民生保障物资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