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产证有他的名字,所以从法律上讲:他享有这栋房子的部分产权。所有的口头上的承诺,包括他在众人面前说这房子是你的,都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这栋房子,你弟弟随时可以向你要求行使他的所有权。除非,你弟弟放弃产权,写出书面申请,陪你一起到房产部门将产权全部过户到你头上才行。其实,亲情比钱财更重要,想通就好!
应该有他一半。放宽心态,和他商量一下。
只要有书面的证据存在,口头的就几乎没有效力了
口头的证据,没有书面的证明力强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此,我国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合同法的第十条,不难看出,口头形式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