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与多子女的父母相比,独身子女的父母立遗嘱的理由似乎少了一个,但是只要有一个理由存在,就有立下遗嘱的全部需要。
首先,从家族财富传承角度考虑,若无遗嘱,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共同继承遗产,而独生子女仅能按份继承;另外,如果子女已成家,更不可无遗嘱,特别是夫妻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或约定采取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情况,否则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独生子女发生婚变时,家族财富不可避免被外族人分割。
另外,从继承的实际情况考虑,父母均立遗嘱有效避免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并存时的不必要的诉累。如父亲在先去世时立遗嘱指定将房屋给配偶(即独生子女之母)继承,母亲未过户即去世又未留遗嘱,发生法定继承时,独生子女要想作为单独继承人通过二次继承来继承父母遗产,就会发生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并存的问题。这时候如果自书遗嘱继承无法出证,则其无法通过民事继承诉讼来实现继承权,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起诉房和城乡建设局。母亲生前办理过户立有遗嘱就可避免诉讼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