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1.先计提工资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贷:应付工资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收直接支付申请书时
借:应付工资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