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打工者,和建筑工地承包人,本就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五险,其中包含工伤保险。 三.单位未按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符法律规定的。 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得到两倍工资的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劳动者为维护个人权益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