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赔偿。
但如果是08年签的合同,合同期不足3年,6个月的试用期显然太长了,可以要求超出法定部分按已转正处理,要求赔偿。
如果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从第二个月起双倍支付工资。
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来讲,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可以享受半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协商不成,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完全可以得到赔偿的.劳动仲裁啊,要不去法院起诉,否则老外是不会妥协的.
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强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金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否则裁员不成立。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