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与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封皮背面中间位置贴有个人基本信息的条形码;
定点医疗机构查验参保人员《手册》,通过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出具医疗费用单据,并将医疗费用信息上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参保人员将处方、门诊收据(门诊发票)、明细清单等单据留存,报送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报销;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单位或社保所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后,将参保人员就诊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支付;
经审核后报销的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经银行直接划拨到个人存折,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