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所以,对于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该积极通过投诉、仲裁等途径维权,在朋友圈曝光的效果不大,还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公司招聘时承诺工资待遇,但劳动者到公司上班,公司不按规定发放工资,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也不发放工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