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时期,今蚌埠(含市区及所辖怀远、五河、固镇三县,下同)地域为淮夷族聚居区。传说大禹治水南下淮泗,路过今禹会区境内涂山娶涂山氏女为妻,并生启(公元前21世纪,启建立夏朝,为华夏第一代帝王)。
春秋战国时期,今蚌埠曾分别为徐方、鲁、宋、吴、越、楚等国邑地。[1]
秦朝时期,秦王朝建立后实行郡县制,今淮河南岸地域属九江郡曲阳、钟离等县分领;今淮河北岸怀远、蚌埠、固镇、五河地域为泗水郡蕲、徐等县分领。
南宋时期,至南宋宝祐五年(1257年),分钟离县(今凤阳县)置怀远军和荆山县,辖今怀远县及蚌埠市区西部、固镇县一部,今蚌埠市区东部属濠州钟离县;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始置淮安军及五河县。南宋、金对峙时期,今固镇县先为宿州蕲县、灵璧县及泗州虹县分领,后为宿州、灵璧、荆山、五河等县分领。
元朝时期,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撤销怀远军,改荆山县为怀远县属濠州(治今凤阳),今蚌埠市区西属濠州怀远县,东属濠州钟离县;今固镇县为宿州及宿州灵璧县、泗州五河、濠州怀远县分领。
明朝时期,明洪武年间,钟离县先后改为中立县、临淮县,增设凤阳县;今蚌埠市区西属凤阳府怀远县,东属凤阳府凤阳县;今固镇县分属凤阳府宿州及凤阳府怀远县、凤阳府宿州灵璧县、凤阳府泗州五河县、凤阳府凤阳县。濠州先更名临濠府后更名凤阳府,全境均属凤阳府。
清朝时期,清沿袭明制全境属凤阳府,雍正年间泗州脱离凤阳府,五河县属泗州,其余均属凤阳府。其中凤阳县主簿衙门驻小蚌埠镇,清同治二年(1863年),划凤阳县马村沟以西、怀远县席家沟以东、灵璧县后楼为蚌埠独立行政区,置三县司,直属安徽省凤阳府。
民国时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凤阳府,怀远县、五河县直属安徽省,1914年全境属安徽省淮泗道(治凤阳县)。同时废蚌埠三县司,今蚌埠市淮河以北划属灵璧县,淮河以南划属凤阳县;今固镇县仍为宿县、灵璧、凤阳、五河、怀远等县分领。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正式废道,凤阳县、怀远县、灵璧县、五河县先后直属安徽省。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翌年撤销,仍属凤阳县。1932年,怀远县、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四区、第四专区,五河县先后改属第七区、第六专区。沦陷时期,1938年凤阳县城由府城迁至蚌埠,同时蚌埠又为安徽省会(当时名为凤阳县蚌埠镇)抗日战争胜利后,怀远县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九专区、第五专区,五河县属安徽省第四专区。
蚌埠1946年11月,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1947年1月1日,蚌埠正式设市,脱离凤阳县(府城又重新作为凤阳县城),辖原属凤阳县的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和淮河以北小蚌埠地区,直属安徽省,为安徽省第一个设市的城市。
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蚌埠市、怀远县、五河县属皖北行署,今固镇县分属宿县、五河、灵璧、怀远4个县。1952年4月,蚌埠市直属安徽省;上述4县改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仍属宿县专区。
1964年10月,析宿县、怀远县、五河县、灵璧县各一部分地区置固镇县,属宿县专区。1971年宿县专区改为地区。1983年7月,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由宿县地区划属蚌埠市至今。
青岛是中国道教的发祥地之一。
新石器时代,青岛是东夷人繁衍生息的主要地区之一,遗留了丰富多彩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
商周时期,青岛是中国海盐的发祥地,位列中国“四大古盐区”和“五大古港”。
春秋战国时期,青岛建立了山东地区第二大市镇—即墨,“即墨故城”(平度市境内)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城池遗址。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五巡天下,三登琅琊(青岛黄岛区境内)。据记载,中国最早的一次涉洋远航——徐福东渡朝鲜、日本,就是从琅琊起航的。
汉武帝少年时代在不其(城阳区境内)做过胶东王,是中国有记载的到青岛地域巡游次数最多的皇帝。
青岛欧式建筑群唐宋时期,青岛作为衔接南北航运的“中转站”,成为中国北方沿海最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贸易口岸。宋时专门在板桥镇(胶州市境内)设“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
元朝,为方便海运漕粮,开凿了中国唯一的海运河——纵贯山东半岛的胶莱运河。
明清时期,青岛是中国北方重要的海防要塞,时称胶澳。
1891年6月14日,清政府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青岛沦为殖民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
1919年,以收回青岛主权为导火索,爆发了“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分水岭。
1922年12月10日,中国北洋政府收回青岛,辟为商埠。
1929年7月,国民党政府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管青岛,仍为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成为华北地区最后一座解放的城市,改属山东省辖市。
1981年青岛被列为中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1984年青岛被列为中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
1986年青岛被列为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
1994年青岛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2011年青岛被定位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的龙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