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州级设置刺史(民政、财政)以及都督(军政)
而道级则设立监察御史,但最高长官是御史,御史掌管民政、财政和法政。另外,在道级御史府以上,还有一个高级部门叫经略使,而且经略使可以掌管一切军政要务,有的地方随皇帝旨意,设立五经略使(包括岭南道),权利比一般的经略使要大。
另外,特殊时候,朝廷的大臣会奉皇帝旨意,到一个道上任黜陟使、安抚使、行军大总管等,如狄仁杰就是如此,这种特殊官职,一般的官吏是无法任免,而且这些官职比道御史、经略使、五经略使、刺史、都督都大,但不是常有的。
最常见的事XX道行军大总管
节度使,掌握一方军政大权,甚至可以自行募兵不上报中央,权利堪比诸侯,节度使权利过大也是导致唐朝由盛转衰的主要原因,唐朝设十道,同时设十节度使
唐朝行政级别中的那个“道”就是相当于省,长官为监察使/巡察使,有十五六个道,道下面为州,州的行政长官为刺史,州下面是县。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角色很多刺史和县令,很少看见道,甚至没有这个角色。
唐朝名义上下面是三级行政:道-州-县,但道起初并不是真正的地方行政机构,其长官员没有太多权力,只是皇帝(朝廷)派出的机构。实际上州长官(刺史)被称为封疆大吏并拥有地方实权,那时并没有知府这个机构,州下面直接管辖县。
到了唐朝后期道的权力大于刺史,称为实际的封疆大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有了道这个级别长官权力的增大,才导致唐朝覆灭。
作为行政区划的“道”在唐代有一个“演变”的过程:
在唐初,地方行政系统只采用州、县二级制度,到唐中期才出现正式的道、州、县三级制度。
唐初,“道”只是一种监察区,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天下分为十道,由皇帝派巡察使或是采访使不定期巡视;至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将天下又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
唐代中后期,“道”的长官又改称为观察使,其辖内有边防驻军之地又置节度使,观察使往往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于是形成各大小不等的方镇,到唐代后期宪宗元和年间时,天下分四十七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