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书的论述,看哪一部分证据不足,看能不能补充证据,在二审程序中提交给法院。如果无法提供新的证据但对判决不服,可以直接上诉。上诉如果维持原判,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在这段时间内,应该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比如有因感情不和分居、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必须等待第一次离婚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后才能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2、一般情况下,第二次离婚诉讼,大多数都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果你能找人给你证明你们之间有矛盾,吵架等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就更确定了。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等待第一次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上会判决离婚的。
既然法院判决书说你证据不充分,那你就赶紧补充证据并且在提起诉讼。如果你不想离婚,那就算了。不过话说回来,离婚是谁都不愿意面对的,既然法院不准你离婚,那你是否能够让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有离婚的必要,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去沟通,以求地相互理解和支持,想想当初恋爱的艰辛,组建家庭的不易,多看看对方的优点和长处,也许你就会改变自己的看法的,因此我想劝你离婚还是慎重对待。祝你开心愉快。
再申诉!二次申诉离婚法院就会判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