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问清楚为什么要写这个声明,有何用途?按照法律,你是没有这个义务向公司提供这个声明的。
如果真的要写,你也可以写:
本人与XX公司于XX年X月X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号:XX),一式两份,双方各式一份。本人的劳动合同已经丢失。特此声明!
然后你自己签字,写上日期就可以了。
你的劳动合同是你自己保管,与公司没有关系的;
你办理离职不需要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一定要写合同丢失的说明,你可以写。本人的劳动合同现在找不到了,特此说明。然后你签名,写上年月日就行了。
你不用管这些要求,离职和你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是否还在无关。
他们要劳动合同干什么?你自己那份丢了,他们还有存档的。
难道他们要收回?这是无理要求,可以不用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