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辅,全称警务辅助人员,是一种弥补警力不足而创立的新型职业,全国首先在苏州试点警辅。警辅不同于交警和辅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员,可以协助交警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警辅人员的制服相对于协警和辅警更符合正式警察的制服,但不同点在于,警辅与协警及辅警一样,没有独立的执法权。
警辅和辅警的区别:
辅警都是临时性的,跟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跟交管局签订合同。只能在慢车道上,疏导交通。 警辅是交管局聘用人员,可以跟随交警上路疏导交通,指挥机动车通行,平时参照警察队伍予以管理。 在着装上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辅警穿保安服装,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而警辅则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签订合同,警辅是事业编制,辅警是合同工。警辅可以理解为警察助理而辅警可以理解为保安,前者有执法能力而后者没有。不过,共同点在于,因为警辅和辅警都非正式警察,所以没有独立的执法权,更不是不是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盘查、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权力,苏州市是全国首创警辅制度的地点。
警辅职责:
协助交警工作,但没有执法权
警辅职责范围主要是:在交警的指导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与治安卡口堵控,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
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警辅毕竟不是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盘查、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权力,“比如,上路拦车执法、查扣证照、勘察事故现场、操作酒精测试仪等,都是不允许的。”这位负责人说,但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协助交警开展一些执法工作,比如查处违停,帮助交警张贴违停告知单等。
当前,学界和从事公安管理工作的人士一般认为,警务辅助人员是对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人员的统称。警务辅助人员直接协助民警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执法执勤,一般分为文职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后者可称为辅警。但各地警务辅助人员称谓不一,有协警、协管员、协勤等。
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辅警的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实行海洋法系的国家。海洋法系认为,社会治安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因此,在海洋法系的国家,民间自组辅警,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中国香港原是英国殖民地,辅助警察早已有之。中国台湾也有辅警,叫义勇警察。法国、德国、中国大陆和日本实行的大陆法系。传统意义上的大陆法系坚持政府应对社会安全负起全部责任,不设辅警,但由于社会现实的改变,也开始逐步设立辅警,建立辅警队伍,探索辅警体制。
临时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