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离婚。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不需形成两年分居事实即可离婚。因为《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你继母属于遗弃家庭成员,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可以离婚。
2、关于分割财产。你继父的财产是否是婚前所有的?如果是婚前所有的,那么你继母就不能分割任何一点财产。即使是婚后所有,因为你继母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属于造成离婚的过错方,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而且你父亲还可以要求她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新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你爸爸的这些财产在与你继母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的,就适用该条的(一),财产就肯定是你爸爸的;如果这些财产是他们婚后才购制的,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继母就有一半。
关于离婚,你爸爸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我看双方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一起诉肯定能够判离的。因为离婚是婚姻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她经常不回家,这也是离婚的一条重要理由。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一但形成婚姻,双方财产共有立即生效.这个是个死规定,无法改变.
根据你说的情况要强制离婚也是可以的,婚姻法还有一项规定,婚姻人双方分居一定期限(具体期限忘记了)可视为感情破裂,任意一方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不过财产还是共有的.
小兄弟,你现在的家庭状况和我一个朋友的非常相似,我建议你从你继母那里找入口.作一些调查,现在的社会没有关系就要有十分的证据!如果证实她确实和另外的人同居,那你就有主动权了.如果她又结婚了,那你更可以起诉你的继母重婚罪.我国残疾人保护机构更可以帮助你父亲解除婚姻,更不会让你的继母得到财产!
希望你家庭幸福.
第一,下次继母回家时,不许她进家门,形成分居二年的事实。
第二,确认你们的房产是婚前属于你爸爸的?如果这样的话,这些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无权获得两套。
第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
分居两年以上可以立判离婚。
要求居委会帮忙出具分居证明文件,作为证据。
楼上的大哥千万不要误导人家啊!
“男女双方一但形成婚姻,双方财产共有立即生效”是那部法律的规定啊,就算是老版《婚姻法》,不动产也是结婚8年后变为共同财产,新版《婚姻法》则更为明确,婚前不动产始终是个人财产,结婚一百年后也是个人财产。
关键看这房子是婚前办理产权证的还是婚后办理产权证的。
新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