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正常离职后,是不属于还有纠纷的,可能是存在 商业秘密侵权或竞业限制,可以在大陆,也可以在香港,在大陆起诉,也需要看香港法例是否是可诉。最好办法就是在香港法院起诉,香港是一般法社会,司法公正比大陆好,起诉后按照诉讼程序,可以缺席审判后由大陆协助执行。
主要是看这个离职是不是正规程序离职的啊,这个人有没有违背签的劳动合同的规章条例啊···
如果他是正常离职,你们之间就没有了劳动纠纷,大陆没有法律依据
应该没戏,劳动合同一般保护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