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一方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可以反诉讼吗?

2024-11-24 14: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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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一方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可以反诉讼。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例外),法院是否会推翻仲裁的结果,要看仲裁是否正确,双方当时要重新提交证据,又得看证据是否充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内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在立案后二三十天左右开庭,到时会有传票通知。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得到了仲裁机构的判决,但是有可能对于判决的结果不服,认为仲裁机构的判决存在偏向性,或裁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就打算去法院重新进行起诉。这时,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而又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其他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提起诉讼。如果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劳动争议处理是一裁二审制,即仲裁结果不服的双方都可以到基层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判决不服的,双方都可以到中院上诉,至此中院终审。你说的反诉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对结果不服的反诉?应该没有这样的。但是有这样的反诉,一般是在案件审理期间的,举例:如果你是个人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对方在答辩期内可以提起反申请,即你告单位,单位也可以告你(提前条件是仲裁委员会也立案了),如果仲裁已经结束或者说超过答辩期,,单位想告你,那么就必须另案提起了,即单位可以从劳动仲裁从头走起来申请仲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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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例外),法院是否会推翻仲裁的结果,要看仲裁是否正确,双方当时要重新提交证据,又得看证据是否充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内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在立案后二三十天左右开庭,到时会有传票通知。是否请律师,自己决定,但是,请律师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参加胜诉机率。

回答4:

不可以的,你都赢了啊,必须应诉,然后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