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规定过错方净身出户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财产分配时只能偏向无过方,过错方若无放弃财产意愿,不能判净身出户
可以请求赔偿但是完全净身出户应该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