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女孩睡在一起,把女孩衣服脱了,但没有发生性关系,最后被女孩子父母告强奸,虽然司法签定没有发生性关系,因为那个女孩有个智障证,所以派出所说我朋友是强奸,笔录对我极不利,现在已经到法院了,女方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我查了一下刑法是不支持精神损失的,法院也受理了,如果赔不起5万元精神损失我是不是没有缓刑的机会?是不是强奸案没有答辩期?女方父亲好象是政府机关的,他和我说"就算你请律师也没用,你就不要请律师了,凭我的关系把你弄进去六,七年没问题." 请教法律界人士,我是不可以判缓刑呢?或者赔不出5万元精神损失费对方不出谅解书是不是就没缓刑的机会呢?
有谅解书也没有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