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考申论,行测,具体你需查看招警公告,上面都有说明的。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按不低于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不低于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以下面试、体检、考核环节如遇此情况均按该原则掌握)。
体能测试工作分别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和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及其所附实施规则,以及皖人明电〔2005〕17号内部明传等规定组织实施。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的有关事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