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说你父亲只占两套房产总额的一半,而另一半产权属于你母亲,你父亲过世日起属于他的一半即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的合法妻子(你母亲)、他的儿女(你和你哥哥)、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共同继承。如果你的祖父母已经不在,那么可分得你父亲遗产的就只有三个人,也就是说你母亲占总房产的确4/6,你和哥哥各占总房产的1/6,因此,你嫂子要求你们放弃产权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不签。
这房产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了,没有立遗嘱的话,两套房子是归你母亲所有的。到时候你母亲想把房子留给谁就留给谁。
你嫂子什么来头啊,“找开发商沟通理赔的条件”,这个是她打主意的关键,建议你还是找专业的律师问问吧,看看理赔都是些什么名堂!!现在她是你嫂子,不代表将来也是,你得劝你妈妈留个心眼。
为什么要让你放弃呢 这明显不合理的啊
如果要签 你就让你哥也签一个将来不要分财产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