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本案中,被打者因想报复而叫来3个人共同对对方进行人身伤害,这不管是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构成了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一人行为,整体负责。
但是,如果其中某一行为人实施了共同故意范围意外的行为,则超出部分的后果由其承担。比如本案的共同故意范围是故意伤害,而某一行为人却在故意伤害的基础上将人打死,那么超出了共同故意范围,对于死亡结果的出现由其承担。其他人共同承担故意伤害范畴的罪责。
毋庸置疑,被打者与其三名同伙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先前打人的3个人也会对其自身行为负起一定责任。
供参考。
被打的叫来3个朋友实施报复行为,被打者是主犯。
第二,故意伤害罪是故意对对方的身体健康权进行侵害,比如:拳打脚踢,就是故意伤害罪。
所以这四个人都触犯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只是打死人的那个人罪行会重一点。
这不存在先打人后打人的问题,因为这绝对不构成正当防卫,只是打架斗殴,所以扯谁先打谁后打没有任何意义,只看造成的后果。法律从来都不支持你打我,我就打回去的“私力救济”方式。被打的人被打后正确的做法是报警。
另外,看具体情形,打死人的未必是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打死人的同伴也并非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也可能双方(除打死人和被打死那个)构成聚众斗殴罪。这些都是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不是看一两句话就能完全肯定的,法律是严谨的。
本来被打者报警,就省去后来许多事,双方互殴,都属聚众斗殴
如果你方人员没有轻伤以上的,对方不承担故意伤害罪
你方打死人的那位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可能承担过失致人死亡,还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
这要看具体情况,都出人命案了,建议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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