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即使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也必须有认定后补发的结婚证书为据的。
(有结婚证书)继父子的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否成立,还必须看“继子”未成年的时候是否和“继父”形成过实质的被抚养和抚养的关系,有则是;无则否。
“继父”没有结过婚,现状如果发生继承的话,其弟弟是其法定继承人,除非继父有遗嘱另有安排遗产继承方法。
补充:根本没有争议的!事实婚姻也必须经过婚姻登记部门补行登记手续后才作为认定的依据的!再则,即使补办了婚姻登记,也要根据证书中注明的结婚日期来处理的。
继父如果真心为你们家着想,只要写一份遗嘱,如果再加上公证的话,就更有效力了!
94年以前我国婚姻法还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94年之后废止。对于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视为合法但仍需补办结婚手续,否则法律上的权益难以保障。
鉴于你丈夫自小受到继父的抚养,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在继父去世后你丈夫享有继承权,《继承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同等的。
趁着两位老人健在让他们去补办结婚手续最为可行,毕竟你婆婆随他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总要有个名分吧。(老年人对这些还是挺在乎的)
1、1994年以前就一直同居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你老公的母亲和继父的婚姻关系成立,依法母亲有继承权。
2、如果婚姻关系成立且母亲和继父结婚时你丈夫未成年,则你丈夫是被继父抚养长大,有抚养关系,依法也有继承权。
3、母亲和你老公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继父的弟弟没有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你婆婆有继承权,你老公只要尽到赡养义务,也有的。婚姻法规定,继子女和养父母和关系和亲生子女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