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高血压病发不能算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与否,首先要确认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属于劳动关系,没问题,一定是工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发生伤害,劳动者没有故意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故意自残或制造伤害的不能认定)
但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就很难说了
因为你这里也说了,就是洗浴中心里你父亲是自己买自己做,然后提供给洗浴中心的
这里就牵扯到你父亲到底是洗浴中心聘用的劳动者,还是洗浴中心将餐饮业务外包给你父亲,你父亲实际上和洗浴中心存在合作关系?
如果是前者,肯定是工伤,未缴纳社保的,由洗浴中心承担赔偿责任。工伤是一种强制的,不以责任而划分的。只要认定了工伤,肯定是由洗浴中心承担责任。
但如果是后者,则不能认定工伤。你父亲在洗浴中心摔倒导致的伤害,你们需要证明洗浴中心存在过错或者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由洗浴中心按责任承担相应的义务。
建议尽快收集证据,最好找一个律师,把劳动关系先行确认下来,未来洗浴中心很可能以合作关系来撇清法律义务和关系,一旦被他们得逞,对你父亲日后的索赔将非常不利。
属于工伤,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上海嘉之会律师事务所
应该算工伤必须算工伤
嗯!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