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11、12月),补交社保,
2、正常辞退要支付你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3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受理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直接向该仲裁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
你的情况应该能够按照你的想法得到赔偿。国家无法支持口头的东西,只看书面证据。所以说你的工资可能会被认定为3000,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存在。转正到了时间没有解除关系就是正式员工了,国家没有规定要办理一个转正手续。
所以单位辞退你要么提前30天,要不需要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辞职是无法得到双倍经济补偿的,因为单位辞退你属于非法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因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购买社保),所以你辞职也可以得到一倍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可以支持的。
仲裁委的人有几个好东西?他们当然希望你什么都不做,减轻了自己的工作量还能到你的单位弄点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你提交什么。到底有没有签,需要单位举证反驳的:或者签了,拿出合同来(为了防止单位拿出假合同,法庭上要及时提出做笔迹鉴定),或者你不签,拿出你不签的证据来。单位怎么会开未签合同的证明给你?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可能会告自己,单位的人傻啊,所以说仲裁委的人在吓唬你,如果你不懂,就只好放弃了。
你手上的证据足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了,何况你的人事档案还在单位呢,转档案的时候单位肯定开具了接受函的,这个转出档案的地方会有的。
建议你,和单位协商解决。毕竟工作时间不长,面临年关。该忍的忍一忍,但是如果单位过分的话,就去申请仲裁,你的胜率100%。欢迎继续交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试用期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诉,具体他们要什么证据要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问问。总之,过程会非常非常非常麻烦,这几个月工资大概1万块,如果仲裁,就算是你赢了,期间浪费的时间精力金钱也可能会远远超过这1万块。其实这种事情没有任何快速有效的办法解决。
等着公司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