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你说的公房是公家的房子还是你和小叔子共有的房屋(也就是公婆没有遗嘱进行分配)
如果是公房(产权属于公家),你公婆只有居住的权利,你们不可以过户。(并且现在只能悄悄先住着,如果公家知道了在你公婆去世后是可以无条件收回的)
如果是你和小叔子共有的房屋,可以协商解决,按照相关规定到到房产局进行过户。
首先目前的法律来说,在死前进行过户处理的,的将直接归到配偶的名下。但是配偶也过世,国家是有权将房子归国家所有的,这个是国家一贯的办事方法。但是这个是有期限的,是三年内为过户才归国家的。并且你的情况还有点特殊,比较还有一个小叔,要平分这个房子需要你小叔同意。以目前的情况只有把房子卖了 金额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