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双倍的工资。
二、员工旷工多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的相关规定,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和他解除他的事实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劳动合同和员工旷工多日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员工旷工而免除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员工去申请仲裁,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有效,从第二个月起算。双倍工资的主张与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无关
到当地劳动局去咨询投诉吧
仍然要双倍工资。
没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厂里干的,首先你要有心理准备或有相关资料做好准备,先到劳动局受理这个,但要有相关充足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