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全额提取,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建自住房屋。
4.大修自住住房。
5.离休或退休。
6.员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失业证明。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转移、户口迁出、定居国外。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本息。
11.偿还自用住房建设、改造、大修银行贷款本息。
12.租房。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和子女因重大疾病,家庭生活有困难。
扩展资料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友情提示:你户籍是南京的,如果到湖南工作(户籍仍在南京),按规定不能提取;如果你户籍迁到湖南的,可以提取,但南京的公积金帐户将作销户处理,今后再要开户有一定的困难。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