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现场情况,如果汽车停在不允许停放的地方,致使你受伤及财产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你如果也有责任,可减轻车主责任。如果这种情况不存在,你只有自行负责,可能还要赔偿对方修车费用。
赔偿计算方法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双方均有责任。交警扣车是取证和鉴定的需要,6、7天了,该给了。停车费30元,应当有许可收费和收多少费的文件。
如果有保险,可以不理他,如果你停的不到位,双闪没开,开门没看后面,就有你的责任。
这也是目前交通法中对所谓所谓弱势方的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保护方式,对非全责甚至是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确实不公平。
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法是除了积极与对方协商之外,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停止任何的费用垫付。
估计你是 在一个小地方 法律不健全的地方,这种事情,你只能请个 律师了. 这种事我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