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说明
填表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前,党支部书记应在认真阅读本说明的基础上,将表内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登记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一、登记表封面
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文字要规范,不得用同音字代替;单位: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如“金融学院”,无需填写具体科室、班级等;填表日期:为实际填写表格的日期。如:2008年3月25日(注:填表日期不应早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日期,以及封底的制表日期。)
二、登记表内容
1.姓名:同上
2.出生年月:应按公历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88年5月,不应简写成“88年5月”、“1988.5”等。
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不应简称“汉”、“蒙”、“朝”等。
4.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如“山东济南”等。
5.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举例同4。
6.学历:填写所受教育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如本科生应填写“高中”或“大专”,研究生应填写“大学”等。
7.学位:填写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位,在读本科学生此栏应填“无”。
8.单位及职务、职称: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此栏须注明具体科室、班级),如金融学院2007级金融学一班;填写现任职务或职称,如学生、讲师、工人等。
9.培养考察人姓名:填写党组织所确定的两名培养考察人姓名,无需培养考察人亲笔填写。
10.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分别填写提出入党申请的时间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从提出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中间应有足够的谈话、考察时间。
11.本人简历:从上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时间填写格式要求同上),填到目前为止。每一次的变更要有连续性,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地区填写省、市(县)的全称,写明具体单位和职务。如有在职学习的,先填写本人经历,再填写在职学习情况。如:1995年9月|2000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小学 学生|李某某
12.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详细写明参加民主党派或共青团的时间、地点、名称,曾任、现任职务。如:2001年5月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凡是县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按时间顺序填写,建议填写大学以来获得的院级及以上奖励情况,且最好不超过五项;受到处分的,要写明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如没有要注明“无”。
1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凡是本人在历史上参加过反动组织的,都必须如实扼要地将参加时间、地点、组织名称,以及在何时经何组织审查作出的结论意见填写上。如没有注明“无”。
15.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包括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已去世的,应予注明;“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此栏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注:“关系”一栏应填写“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姐弟”、“姐妹”、“伯侄”、“叔侄”、“姑侄”“舅甥”“姨甥”等)
16.本人的现实表现: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填写(注:应使用第三人称),主要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主要优缺点;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不应加盖印章或按手印;填写日期不应早于填表日期或晚于第一次填写培养考察情况的日期。
17.培养考察情况: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采取的培养考察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情况,用语要规范,内容应符合积极分子本人实际情况;应至少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18.培养考察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培养考察情况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表现,应明确对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条件的意见,如“××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建议党组织将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等。
19.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等情况。
20.团支部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员总数”不应只填写参加民主推荐的团员数,应为本团支部全体团员数;“同意人数”不足“实到人数”半数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主要优点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
21.团总支意见:由团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及被推荐人的主要表现,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团总支书记亲笔签名,要加盖团总支公章。
22.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主要情况,主要优点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2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填写;要明确填写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
24.党总支意见:由党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如“经2009年4月5日至10日对该同志进行公示,无异议。”;同时填写是否同意支部意见,是否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党总支公章。25.党委组织部审查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填写,并加盖公章
姓名
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性别 民族
填写全称,如”汉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出生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如“福建永泰” 学历 学 位
或职称
单位、职务或职业 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例:××大学××学院××系(专业)×级×班学生
现居住地 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例1:福州市工业路523号××号楼××室
例2: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大学校区××号楼××室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入团时间 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必须与入党申请书上落款的时间一致
个人简历 范例:
1990.09----1996.07 福建省福州鼓楼第XXX中心小学学习
1996.08----1999.07 福建省福州市XXX中学学习
1999.08----2002.07 福建省福州市XXX中学学习
2002.08----- XXX大学XXX学院XXX专业学习
要求:
⒈ 应写清“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⒉ 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
奖惩情况 范例:
××年××月获××大学××-××学年度一等奖学金;××年××月被××(单位)评为××××(获奖名称)。
要求:
1、没有应写“无”;2、奖惩情况要写明时间地点。
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 例: 父亲:×××,××省××县×乡×村村民,中共党员(注:不能只写“党员”)
母亲:×××,××省××县×乡×村村民,群众
哥哥:×××,××省××县××中学教师,致公党党员
伯父:×××,××省××县××中学校长(已退休),中共党员
……………
要求:“家庭成员”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等。“情况”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填表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