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关于民事案件的问题!高分求助!!专家来解答!!

2025-01-06 02:38:5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现在已经过了10年还没有判决吗?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回答2:

上检察院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