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跨境交易的产生,最开始出现了国际的双重征税,也由于属地或属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给企业提供了避税的操作空间,而随之产生了税收协定(协议),及国际间避免双重征税和偷税的协定,国际反避税是在这一框架下产生和运行的,一般是通过国家政府税务主管当局根据通行的反避税调整方法形成方案基础上进行协商,其间贯穿了博弈和国家间实力的碰撞,看看OECD的代表参加谈判就知道了。
另外,国际间主要以两个不同的范本进行征税权属的协调即联合国范本(UN Model,偏向于发展中国家,倾向于资源输出国、劳务输出国征税)和经合组织范本(OECD Model,偏向于发达国家,倾向于资本输出国、技术输出国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