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是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一些尝试,但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方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
CM模式常用的有两种: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Agency”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_Risk”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GuaranteedMaximumPrice),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
此项内容在一级建造师培训课本上有一些介绍。
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快速路径法”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的承发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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