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而到退休年龄解除合同,这种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法定终止情形,是不属于第46条的经济补偿情形,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